對象、標準:凡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毀損不堪使用者、手冊資料異動或原領手冊遺失及更名者。

 

應附文件:



  1. 一吋照片二張。
  2. 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。
  3. 印章。

     ※更名請帶戶籍謄本、身心障礙手冊、照片一張
     ※委託代辦應檢附委託書、受託人身分證件、印章


受理單位:臺中市西屯區臺中港路二段89號(台中新市政府)


聯絡電話:04-22289111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台中智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