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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99/4/16
聯絡電話:22272447
對象、標準: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當年最低生活費標準二點五倍者,且未獲安置於社 會福利機
構、或領有政府提供之其他生活補助及津貼者。
方式、金額:列冊低收入戶:中度以上每人每月核發7,000元、輕度核發 4,000元。 中低收入戶:中度
以上每人每月核發4,000 元、輕度每人每月核發3,000元。
應備文件: 身心障礙手冊。 全戶 戶籍謄本 私章。 郵局存摺(局、帳 號)影本。
受理單位: 本市各區區公所社建課
中 區:04-22222502
東 區:04-22151988
南 區:04-22276101
西 區:04-22245200
北 區:04-22314031
南屯區:04-23892253
西屯區:04-22514155
北屯區:04-35056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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