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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確保國民年金制度能夠永續經營,內政部今(9)日依法宣佈自 民國10041日 起,將國民年金保險費率由6.5%調漲至7%。內政部表示,費率調高0.5%後,被保險人每人每日最多只要多付1.7元,就可以確保一輩子的經濟安全,也使得國保基金財務更為健全。


國民年金制度在97101正式開辦,將25歲以上、未滿65歲沒有相關社會保險者均納入保障,並以年金給付方式提供老年經濟生活保障,建構我國完整的社會安全網絡,使我國邁入社會福利制度的新里程碑。依國民年金法第10條規定,國民年金保險費率在開辦第一年為6.5%,第3年調高0.5%。未來保險基金餘額足以支付未來20年保險給付時,不予調高。


內政部表示,國民年金開辦迄今,目前約有390萬人納保,且有203 , 231人已開始領取各項年金給付,對於被保險人於老年及發生身心障礙、死亡保險事故時的經濟安全提供相當的助益。為確保基金財務健全,並讓被保險人未來皆能享有國民年金制度的保障,內政部依國民年金法相關規定,將國保費率微幅調高0.5%,被保險人每人每日最多只要多付1.7元,未來將享有一輩子的經濟安全,並可使國保基金的財務更為健全。


在政府負擔的保費部分,內政部進一步說明,由於國民年金保險費政府至少補助4成,國保費率調高0.5%後,除了被保險人每人每月增加2652元的保險費之外,但政府亦相對為每位被保險人每月相對增加提撥3587元,這些增加的保險費,都將納入國民年金保險基金,做為未來被保險人未來申請相關給付的基金,以確保現在及未來的被保險人都能獲得穩定的經濟保障。


另外,內政部強調,即使微幅調漲國民年金,政府對於弱勢族群的照顧一樣也不會少,對於經濟困難的低收入戶,政府將全額補助低收入戶國保保費,配合社會救助法於1007月修正施行後,可望有5.5萬收入戶被保險人免繳國保保費,有效減輕低收入家庭被保險人之保費負擔。身心障礙者的保障部分,重度身心障礙者可免繳保費,中低身心障礙者則由政府提高保費補助,最高可補助70%。對於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者,政府也將由原本補助的40%,提高補助比率為55%70%


內政部呼籲,被保險人若有無力繳納保險費之情形,請儘速洽詢勞工保險局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保險費,或向地方政府申請低收入戶或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格認定,以提高政府補助保險費比例。


 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內政部新聞資料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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