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方調查,可憐的癡情妹(二十歲)中度智能不足、領有身心障礙手冊,她從小被收養,與養父家人住屏東恆春鎮,去年她經介紹認識張姓男友(三十歲),四個月前她告知男友懷孕,張男上月底還允諾南下提親後失聯,未料她從恆春北上「尋夫」,卻於巴士廁所小產。
竟誤以為拉肚子
警方說,癡情妹昨凌晨一時許從恆春搭車到高雄,三時許在高雄搭乘和欣客運北上,欲到新北市土城區找男友。癡情妹供稱,她坐在巴士廁所旁的座位,昨上午七時許,行經國道彰化路段時,她突然肚子痛如廁,以為拉肚子,隨手按沖水鍵後,又回到座位休息,九時許她抵達台北轉運站,下車後突然昏倒,站務人員見狀將她送醫。
六月嬰僅拳頭大
昨上午十時許,該輛和欣客運回到新北市泰山區總站,司機發現馬桶堵塞、水都滿出來,技工拆下馬桶維修,赫見馬桶濾網有「一團肉塊」,仔細一看竟是胎兒,嚇得報警;警方研判胎兒約六個月大,清查發現是就醫的癡情女早產所致。
警方說,給癡情女麵包、溫牛奶果腹,她仍不斷喊餓,問她知不知道懷孕,她明確地說:「知道啊!我男朋友會來娶我。」對於流產一事,她一臉茫然說:「我只覺得肚子痛。」至於男友名字,她遲疑很久,才寫出男友名字、電話,但警方聯繫不上張男。其養父也憂心說,擔心女兒會再被騙,考慮要幫女兒結紮。
康寧醫院婦產科醫師尹長生指出,懷孕近六個月大的胎兒僅兩百公克,扁扁、小小的,像沒有手腳的芭比娃娃,加上胎盤五十公克、羊水等,總容量約六百公克、約男生一個拳頭大,癡情女有可能不知道自己小產,而產下的嬰兒沒有肺泡、不會呼吸,不可能存活。
不知早產沒刑責
律師姚本仁表示,若產下嬰兒可能存活,卻沖水把嬰兒淹死,可能觸犯生母殺嬰罪,處五年以下徒刑,若產下嬰兒因肺部發育不全不可能活,仍可能觸犯遺棄屍體罪嫌,可處五年以下徒刑,癡情妹因心智欠缺,將來法官審理將酌量減刑,若她確實不知道自己早產,則沒有刑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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